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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将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时间: 2025-12-11

近日,山西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决定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与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的挂钩比例。

自2026年1月1日起,山西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按照上一年度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的15%和20%统一调整到22%。同时,确定2026年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82元/人·月提高至122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109元/人·月提高至122元/人·月;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补贴标准由54.5元/人·月提高至61元/人·月。调整标准后,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将大幅度提高,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幅度分别达到48.8%和12%。

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衡增长是保障残疾人生存权益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山西省财政厅将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有力保障全省近77万残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升和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