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村长护险定点服务体系建设
李关海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推动农村长护险定点服务体系建设,由长护险基金承担大部分护理费用,可大幅减轻失能老人家庭的经济负担与照护压力,切实破解农村失能老人照料难题。
人民健康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加快建设健康中国、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加快建设健康中国、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明确提出“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近日,《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发布,明确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提出“加快建设健康山西,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为我省全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提质升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指明了前进方向。构建农村基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体系,需立足山西省情,以基层医疗设施提质增效与功能重构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医保引领、卫健协同、基层落实、群众受益”原则,聚焦医疗设施提质增效、功能重塑,聚力人才队伍和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向“医疗、康复、护理、养老”一体化服务转型,打造适配农村需求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阵地。
推动设施升级改造,筑牢长护险服务支撑
依据各县财政情况统筹分类分级改造。财政困难县侧重基础设施安全适老化改造,配齐失能照护设备;先行示范县配置智能监测、专业康复及医疗级照护设施。对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可以利用闲置病房、改造床位建设长护险专区,配备康复器械、智能监测设备,满足集中照护需求;对规模较小的乡镇卫生院可配备便携式护理设备、应急急救器材,增设居家护理和日间照料服务点,保障上门护理、日间照料服务开展。
推进智慧化平台建设。依托山西省医保信息平台,搭建农村长护险服务信息系统,整合失能评估、服务申请、费用结算、质量监管、健康档案等功能,实现省、市、县、乡四级信息互联互通,实现服务流程可追溯、费用结算可监管、服务质量可考核,破解农村偏远地区服务可及性难题,提升服务便捷度与监管效能,让基层人员有能力、有意愿、守规范开展长护定点服务。
推动服务功能重构,精准对接农村失能老人需求
夯实机构集中照护功能。盘活乡镇卫生院闲置床位,充分利用乡镇卫生院现有人员专业优势和医疗资源,满足重度失能老人集中专业照护需求。推动中心乡镇卫生院转型为区域性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重点接收重度失能需长期专业照护的农村老人,健全医疗护理、生活照料、康复理疗等全链条服务体系。
拓展居家上门护理功能。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服务支点,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的专业特长,通过培训转型为长期照护师,构建“乡镇卫生院派单、村医上门服务”的闭环模式。建立居家护理服务清单,明确服务项目、服务频次、服务标准,纳入长护险基金支付范围,减轻家庭照护压力。
完善康复指导与健康管理功能。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资源优势,为农村失能老人定制个性化康复方案,常态化开展康复训练指导、康复器具实操培训等服务。健全农村失能老人健康档案,定期组织他们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健康评估与健康科普宣讲,精准做好慢性病管控、合理用药指导、日常预防保健等工作,推动长期照护服务与健康管理深度融合、一体发展。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破解专业照护人才短缺瓶颈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育。充分依托省内医学院校、职业院校资源,增设长期护理、老年照护、康复治疗等相关专业,面向农村基层实施长护险人才定向培育,推行订单式培养、定向化就业模式,持续充实基层人才储备。实施“乡村照护人才定向培养计划”,以乡镇卫生院为依托,开展“乡村护理员”专项培训,覆盖实用技能,实现农村行政村持证护理员本土化,农村失能老人就近照护。常态化组织基层医护人员开展长护险业务轮训,健全初、中、高级层级化照护师培训体系,严格落实专项培训补贴政策,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
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健全薪酬分配与激励体系,推行基础薪酬加服务按单计酬模式,明确基层医护人员参与长护服务劳务报酬标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住房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激励优质人才投身农村医疗卫生和长期护理保险事业。建立长护险服务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将服务质量、服务频次与薪酬分配紧密挂钩,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建强长护志愿护理员队伍。深化高校、国有企业、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多方联动,依托基层党支部共建、公益慈善基金补齐人力供给与资金投入短板,构建专业医护为主体、志愿力量作补充、社会各界共参与的服务格局。
持续完善机制建设,保障服务体系科学规范运行
健全多部门协同机制。建立医保部门牵头,卫健、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加大省级、市级财政对农村长护险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重点支持设施改造、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长护险基金支出结构,稳步降低个人负担。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捐赠支持长护险发展,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完善监管考核机制。建立日常监管+定期考核+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建立长护险服务质量考核指标体系,从服务规范、服务效果、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基金拨付挂钩,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媒体对服务进行监督,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优化供需对接机制。开展农村失能老人全面摸排,建立失能老人信息数据库,精准掌握失能人数、失能等级、服务需求等信息,为精准化服务供给提供依据。依托长护险服务信息系统,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在线申请服务、选择机构、预约服务时间,定点服务机构可在线接收订单、安排服务人员,实现供需精准匹配。建立服务回访机制,定期对服务对象回访,持续优化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满意度。(作者单位:山西省医疗保障局。本文系2025年度山西省公共管理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SXSGGGLZD2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