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浪潮席卷医疗健康领域的当下,真实世界数据(RWD)正以其独特的现实性与广泛性,成为重塑医保决策逻辑、推动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从RWD中寻找政策依据
每一项医保政策的制定都需要坚实的依据。传统医保基金投放决策主要依赖药品上市时的随机对照试验(RCT)数据,但RCT数据覆盖的人群和场景具有局限性,未能充分体现药物多维度价值。RWD的出现为消除这些痛点提供了关键抓手。
RWD来自电子健康档案、医保结算记录、病历报告、健康管理报告等渠道,覆盖日常医疗活动与健康管理的全流程,真实反映了不同病情程度、不同基线特征患者的诊疗轨迹,以及临床实践中医生灵活调整治疗方案的动态过程。
这些特点让RWD拥有三大核心优势。一是覆盖人群广泛。无论是合并多种基础疾病的老年患者群体,还是对药物敏感的儿童群体,均被纳入RWD采集范畴,这让RWD能真实反映患者的结构特征。二是数据维度丰富。RWD不仅包含诊疗相关信息,还关联患者的地域分布、经济水平、用药依从性等社会属性,为多维度分析提供支撑。三是时间跨度具有连续性。RWD对患者从发病、诊断、治疗至康复的全周期进行动态追踪,还可获取药物长期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数据。RWD具备的源于实践且服务于实践的属性,使其在破解医保决策中数据与实际脱节等关键难题方面,展现出不可替代的价值。
当前,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已实现全国医保数据互联互通,汇集了超过10亿名参保人员的诊疗、结算数据。借助RWD,医保部门可开展药品多维度价值评估,并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年龄段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为基金区域调配提供依据,还可以评估药品在真实世界的性价比,判断哪种药物更适合进入医保目录。医保部门还可以监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优化基层资源配置。
为医疗行业全链条赋能
一款罕见病药物因临床试验样本不足而研发停滞,基层慢性病治疗方案因缺乏数据支撑而难以统一,医保基金因无法精准判断药品真实价值而面临浪费风险……这些痛点,可随着对RWD的深度应用逐步得到破解。RWD的赋能意义体现在医疗行业全流程,通过打通数据壁垒、还原真实场景,为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在药物研发场景下,传统RCT是评价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金标准”,但存在局限性。RCT覆盖的人群不能充分代表目标人群,将研究结论推至临床实际应用时面临挑战。对于某些缺乏有效治疗措施的罕见病和重大疾病,传统RCT难以实施,而且还往往需要高昂的时间成本。通过真实世界研究(RWS),药企可获取药物在更广泛人群中的使用效果、长期安全性、患者依从性等数据,加速药物研发进程,提高研发成功率,推动创新药物更快进入临床应用。
在临床应用场景下,RWD不仅能推动新药研发,还能深入临床应用环节,帮助医疗机构发现诊疗漏洞、统一服务标准。医疗机构借助RWD,可深入分析疾病的流行病学特征与分布、诊疗过程中的问题与不足,从而有针对性地改进诊疗流程、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在特殊人群用药指导上,RWD可提供个体化证据,还能覆盖特殊人群,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用药安全,同时减少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
在支付决策场景下,RWD通过量化药品、医疗服务的真实价值,成为医保决策的科学标尺,让每一分基金都被花在刀刃上。在医保目录准入环节,RWD为谈判提供“性价比依据”。在医保基金监管与服务定价方面,研究RWD可通过分析医保数据,为医保支付标准调整提供科学依据,助力医保基金优化配置。从药物研发到临床应用,再到医保支付,RWD为医疗行业全链条赋能,通过还原真实医疗场景,打通“研发、应用、支付”的数据壁垒。
两方面发力释放最大价值
充分释放RWD的价值,需从数据治理与评价体系构建两方面协同发力。
其中,数据治理是基础,直接决定RWD能否被转化为可用的真实世界证据(RWE)。目前,全国已建立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积累了海量的医保结算费用等相关信息。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建立专门的基于医保创新应用的真实世界数据库,并出台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将数据进行最小颗粒度地标准化、结构化处理,使其能够被高效地提取、分析和利用。同时,明确数据转化应用的技术路径。组织专家通过综合运用临床/药物流行病学、生物统计学等多学科方法,形成一套将RWD转化为支持评价药品、设备、耗材、技术等产品综合价值的RWE技术路径。
在评价体系构建层面,应建立以RWD为核心要素的医药产品全生命周期综合价值评价机制,实现从单次评价到动态评价的转变。这一体系需覆盖医药产品的3个关键阶段。
一是上市前的综合价值评价。对于在境内尚未上市但在境内特定区域可以使用的创新药品,收集其临床数据,运用统一规范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开展“早期价值评估”。这些评价结果可以作为药品在境内上市和医保准入的重要参考依据,促使药企在研发阶段就注重药品的综合价值。
二是上市后医保准入前的综合价值评价。药品上市后,需要全面评估其能否进入医保目录。从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多个维度,使用统一规范的标准和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同时,与同类产品进行比较评价,判断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对医保基金的价值。
三是医保准入后的再评价。药品进入医保目录后还需对其进行动态管理。一方面,利用RWD和统一规范的标准方法,对目录内产品在临床实际中的真实情况进行综合价值再评价,了解其在长期使用过程中的疗效变化、安全性等。另一方面,当有新的类似产品出现时,对新老同类产品进行对比评价,通过规范统一的标准和方法,判断其综合价值。药品综合价值评价体系成熟后,可将类似方法推广至耗材、医疗服务技术等领域,全面构建医药产品的综合价值评价体系。
目前,我国RWD在医保领域的应用已迈出坚实步伐,然而我国在将RWD应用于医保决策方面仍处于发展阶段,数据共享机制不完善,数据的分析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评价体系还需持续优化和推广应用,隐私保护与数据安全还面临压力。我们应积极推动开展相关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基于RWD的医保决策支持体系和医疗行业发展促进机制。
